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机构,是市财政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我院获批成为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目前已与华南师范大学、中科院先进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为加快实现一流教科院的建设目标,提升人才培养层次,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博士补充到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与合作院校联合培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国内外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博士。
三、资格条件
(一)联合培养博士后资格条件
1.近两年已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专业背景与我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课题相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4.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接受在职人员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子邮箱(szjky@sz.edu.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市教科院+报名岗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发送后如果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确认,以免漏失。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表格(详见附件一至附件三)。
2.个人简历。
3.博士毕业论文题目及摘要。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5.体现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和材料。
(四)资格审查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并电话和邮件通知应聘者本人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五、招聘程序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合作院校共同组成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科研成果以及与我院项目的匹配程度进行面试和评议,择优招收。经学术委员会评议同意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合作院校的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提交资料,由合作院校的博士后流动站按照管理权限报省、市人事部门审批。
六、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保险缴纳,参照我院中级岗位人员标准发放,具体如下:
(一)市财政生活补助:深圳市政府对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二)院内薪酬:院内薪酬总额为我院中级十级岗位人员全年工资总额,减去市财政当年的生活补助。薪酬按月发放,从进站首月开始发放,到出站为止,最长发放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三)业务经费:参照我院在职人员标准核定业务管理经费,用于公务出差、外出调研、考察交流的住宿费、培训费、伙食补助、差旅费以及会议费等。
(四)项目资助: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通过合作院校申请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具体项目参照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名单。
(五)其他福利:享受五险一金,给予一定住房和伙食补助。
七、聘期任务
聘期任务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实际,根据合作院校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说明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合同无效。
九、联系方式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www.szjky.edu.cn
联系邮箱:szjky@sz.edu.cn
联系电话:0755-25911869,0755-25913302
联系人:李老师,余老师
纪律监察电话:0755-2587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