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普定县生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编号为000001的韭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普定县新鲜出炉,这是贵州省开具的第一张韭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安处副处长蔡兴洪、贵州省蔬菜专班杨博、普定农业农村局、普定县十三个乡镇、街道办等农业相关人士60余人在普定县生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场见证了贵州省韭黄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
每开具一张合格证,开出的是一份责任心。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承诺书”、是食用农产品的“新名片”。
普定县生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清晰地向社会承诺: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质、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普定县生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生说道:“要遵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绝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不用百草枯、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保证韭黄的生产安全、干净。严格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要求开具,做好合格证开具使用登记记录。”
在普定县马官镇会议室的贵州省韭黄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颁证会及普定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暨蔬菜“冬季充电”培训会上,厅农安处蔡兴洪副处长对如何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申报和开具做了详细的培训指导。普定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陈健向各乡镇、街道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郑重声明:“各乡镇、各企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要求,抓好培训、宣传、指导,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做到带证上市,随货同行。不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即一律不参加评选、一律不参加展销、一律不准申报农业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全力推进试行我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提高普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