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发中心函[2015]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在同行专家通信评审的基础上,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评出拟授奖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对特等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进行了实地考察,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教育部领导批准,授奖项目为302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4项,二等奖项目187项)、青年科学奖8人,现将具体项目和获奖人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公示。
此次公布的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复议后认为异议论据不足,仍维持原评审结果的,为获奖项目。有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如需保密,请注明)。异议材料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邮编:1000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日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奖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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